关于《枣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为了保障公正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推进人防执法办案的规范化、标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有关规定,枣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制定了《枣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已经我部门合法性审核。
一、起草背景
行政处罚是人防部门行使的重要行政执法权,处罚裁量是否合理、适当,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能够规范执法部门自由裁量权利,切实保障人防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提高人防行政执法质量和公信力。
二、主要思路和原则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在具体执法办案活动中客观存在的。裁量基准的制定考虑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合理,同时兼顾人防行政执法的实际特点,在充分调研并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为了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裁量基准》设定了部分明确人防属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非人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作为处罚依据。同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划分不同阶次,未超越法定的自由裁量幅度和范围。
(二)合理性原则。实施裁量基准制度,是为了规范而非剥夺裁量权,《裁量基准》从违法行为的发生频次、破坏数量和危害后果等方面区分违法情节,设置从轻行政处罚、一般行政处罚、从重行政处罚三个等级,并统一罚款的量罚幅度标准。
(三)综合裁量原则。明确市区人防主管部门适用《裁量基准》时,应结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性等因素界定违法程度,综合考量是否具有从重、从轻、减轻以及不予处罚的情形,并最终作出是否处罚、予以何种处罚以及处罚幅度的决定。
(四)公平公正原则。建立裁量基准制度,执法人员可以依据情节对应的标准进行处罚,从源头上避免的执法办案的随意性。当事人也可以按照违法情节对号入座,对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进行监督,确保行政处罚行为的公平、公正、合理。
三、主要内容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
《枣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经合法性审查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符合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枣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