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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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2-11 16:35:56
ZZCR-2020-0380001号(已失效)
枣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处罚
裁量基准的通知
枣人防〔2020〕32号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社会事业局:
根据《关于梳理和公布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的通知》(枣司发〔2020〕28号),我单位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认真梳理,现予以公布。自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执法依据
我单位共实施法律、法规、规章5部,其中法律2部,行政法规1部,部门规章1部,省地方性法规1部。
二、行政处罚
我单位实施含裁量权的行政处罚32项,经细化后32项。
附件:枣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枣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