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综合财务科
组织协调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等有关工作。督查全市人防战备值班和战备训练工作。负责人防网站、电子政务网站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组织全市人民防空工作军政联合考核。组织全市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负责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培训。管理全市人防科学技术和人防标准化工作,推进人防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推广应用。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对区(市)人防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任免建议。
负责编制全市人防建设规划以及综合计划。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国家、省和市拨人防经费和国有资产。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防建设市场投融资优惠政策。负责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内部审计。负责管理办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监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全市人防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研究拟订人民防空参与军民融合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指挥通信科
组织指导全市人防指挥、通信警报、人口疏散体系建设、指挥信息网络建设和群众防空组织建设;指导制定防空袭方案和演习演练;组织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管理市级人防信息化平台;负责防空防灾警报发放工作;协调军地通信资源保障人防通信警报工作;承办人防无线电专用频率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编制全市利用人防战备资源参与防灾救灾和应急管理规划及预案;负责抢险救灾、应急保障有关工作。
(三)工程科(加挂法制宣传科牌子)
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审核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承办人防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地下防护建筑建设管理和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审)批,参与城市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核和质量监督;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拟订全市人防工程开发利用的有关规定,组织指导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审核人防工程的报废、拆除。贯彻实施人防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人防行政规定、办法;查处违反人防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监督检查全市人防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