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2023年枣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枣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aozhu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联系(电话:0632—3302899,电子邮箱:srfbadmin@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办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全面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教育培训,为国防动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提供有力保障,为提升枣庄市国防动员工作和服务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截止2023年12月31日,依照《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及时公开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人事信息、政务公开培训、组织管理、规划计划、会议公开、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建议提案办理、互动与回应等主动公开信息 273条。
2.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集中公开工作。本机关2023年度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均已在政府网站公示。
3.强化政策解读与回应工作。进一步丰富政策文件的解读形式,重点解读了《枣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国防动员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制作文字解读材料。召开人防工程服务社会民生新闻发布会、全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新闻发布会,对有关政策及工作情况进行深度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4.2023年度,市国动办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45条,其中,政策文件信息1条,会议公开类信息8条,会议解读类信息16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4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1条,政务访谈信息2条,政策解读信息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条,人事任免信息2条,组织管理信息7条,行政执法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度我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2023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其中线上申请9件,线下通过邮寄申请3件,均已办结答复。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较上一年增加了3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2023年,市国动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研究审议全办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并公开最新调整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主动接受监督。
2.落实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相关制度,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
3.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4.制定并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涉密信息审查工作,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四)平台建设情况
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包括枣庄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山东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枣庄国防动员)、今日头条号(枣庄国防动员)等。市国动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门户网站在市政府的统一管理下进行集约化建设,设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机关党建、指挥通信、工程建设等8个专栏,平时由专人负责对网站的内容进行维护、更新和调整。
积极运用新媒体传播快捷性、受众广泛性等优势,通过“枣庄国防动员”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48条,通过“枣庄国防动员”头条账号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13条,搭建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市国动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分别任组长及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明确由办综合科负责牵头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及成员单位之间协调配合。办综合科明确两名工作人员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员,按照工作职责进行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为更好地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2023年度共计投入约3万元,与专业的运维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开展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运维工作,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平稳运行。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对科室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结合我办“干部上讲台”活动,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利用“政府开放月”活动、新闻发布会、“政风行风热线”、“新国动新视界”电视栏目、报刊杂志等渠道,加强主动公开,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9 |
0 |
0 |
0 |
0 |
0 |
9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国动办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其他先进地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部分人员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够高,积极性有待加强,公开内容还不够细化、政策解读还不够深入等问题。对此,市国动办将严格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持续加力、主动谋划,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拓展培训方式,扩大培训范围,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成为每一名工作人员所掌握的必备技能。二是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结合国动部门重点工作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再分类、再细化,方便用户检索和使用,做到政策文件和数据应报尽报、及时更新,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三是进一步深化政策解读。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要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发布,丰富解读形式,提高专家解读和媒体解读的比例,让群众愿意读、容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度市国动办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市国动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创新形式、开拓思路,将政务公开与国防动员工作紧密结合,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助力国防动员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强化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枣庄国防动员”微信公众号及今日头条账号,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后,根据机关职能变化、工作调整,强化平台建设,动态更新完善栏目设置及信息内容。今年以来,市国动办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28条,利用网站公布《枣庄市人民防空系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枣庄市公用人防工程公益化使用管理指导意见》《枣庄市国防动员行政裁量权基准》等政策性文件,同步部署解读材料,有效提高了国防动员领域政策法规的贯彻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48条,今日头条账号发布信息113条。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风行风热线、电视节目、报刊、杂志等媒体公开政务信息。
二是持续做好国防动员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国动系统政务公开,搭建社会公众关注国防、了解国防、支持国防的沟通桥梁和互动平台,加强解读政策、听取群众意见、回应社会关切,展现国动部门工作职能、特色工作、服务举措和工作成效。利用国防动员宣教基地,开展“走进国防动员”等政府开放日活动。结合“3・1”国际民防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9・18”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和政务公开系列活动。
三是加强跨地区、跨部门交流,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为学习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先进做法,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助力国防动员工作再上新台阶,我办积极参加淮海经济区国防动员协同发展联席会议,加强与淮海经济区各地市的交流合作,通过座谈交流、联合演练、参观走访、专题报告等形式,学习他们关于党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指挥通信、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取长补短,互相促进、互相提高。今年以来,参加全省、淮海经济区跨区域联合演训活动5次。
(三)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2023年,市国动办共承办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1条,为协办事项,主要关于购置战备车辆提升应急保障能力的议案,已采纳落实1条,落实率100%。承办的人大建议均在规定的答复时限内答复完毕。市国动办未收到相关政协提案事项。
(四)工作创新情况
1.省国动办网站发布我办政务公开信息“枣庄市国动办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助力国防动员工作高质量发展”,宣传推广我办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做法。市国动办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职责,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加强社会关切回应,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打造政务公开国动品牌。
2.结合国防宣教工作,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坚持以国防动员宣传教育为契机,将政务公开与国防动员工作紧密结合,着力打造政务公开国动品牌,利用国防动员宣教基地,开展“走进国防动员”等政府开放日活动,今年以来,接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小学生、社会群众等10多批次、近400人次前来参观。利用“5・12”防灾减灾日、“9・18”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活动,参与人次近9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近50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