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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4年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4-11 14:19:33

国动办〔20244

关于印发《2024年度枣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办机关各科、市人防事务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市国动办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推动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办实际,现将《2024年度枣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枣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2024年度枣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普法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走好“八五”普法“后半程”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国防动员(人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推动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2024年度枣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学法普法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锚定“强工兴产 转型突围”目标,以市委“五个一”发展思路为指引,围绕“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不断增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质效,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努力打造鲁南特色法治文化品牌,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中国式现代化枣庄实践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持把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法治宣传教育与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发展紧密结合,与融合式发展服务民生紧密结合,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紧密结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推动我市国防动员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引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全市掀起学法用法推进法治枣庄建设的热潮。

(二)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主题党日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培训重点课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

(三)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以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五四宪法”颁布70周年为契机,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宣传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集中宣传活动,持续深化“宪法十进”活动。

(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3·1国际民防日”“5·12防灾减灾日”“9·18防空警报试鸣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深入开展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将普法工作与国动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升全体公民的法治素养,推动国防动员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以案释法,加快推动在执法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和警示教育,加快形成新发展阶段全民学法普法的新格局。

(五)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活动。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普法用法考法述法制度,做好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述法和部门内部专题述法,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治素养测试,不断强化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六)充分利用宣教基地、人防主题公园和新媒体等平台开展精准普法。持续开放市人防宣传教育基地,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生、社会群众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发挥人防主题公园的普法阵地作用,引导和帮助社会公众学习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法律知识,增强社会公众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法治意识。运用部门网站、网上课堂和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普法平台,推动“智慧普法”,不断增强普法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开展移动式、全方位、立体化普法宣传,扩大普法宣传受众面,提升普法宣传的实效性。

(七)深入学习宣传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大力开展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学法用法水平,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落实。各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认领普法宣传任务,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做到普法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按照统一部署,定期完成阶段性普法任务,将普法活动纪实照片、宣传资料等材料做好归档汇总。

(二)细化分工压实责任综合科负责对普法责任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对年度普法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调度。机关党委负责将领导干部学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工作人员学法纳入党员培训计划。其他业务科室、单位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对本年度已确定的学法普法任务提前作出相应安排,尤其要注意在新制定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后,积极组织在全系统内进行新法宣传培训。

(三)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各单位(科室)要积极参加全省全国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注重发掘红色资源中的法治文化,推动创作优秀法治文艺作品。

2024年度枣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等国防、人防法律法规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市国动办全体干部职工,行政管理相对人,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厉行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法治建设切实加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法治理念牢固树立,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国防动员法律法规和防空防灾知识广泛普及。

四、具体举措

(一)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

市国动办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张令中为普法工作负责人,分管综合科、战备动员科、人防管理科的办领导冯君昌、吕兆新、项菲,市人防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卞芳为普法工作主管领导,办各科及人防事务服务中心为具体责任单位,并由专人负责普法工作。

(二)做好国防动员系统内学法普法

1.建立完善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按制度规定将学法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将工作人员学法纳入党员培训计划。制定办机关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并认真落实。每年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责任科室:机关党委、综合科

2.将宪法和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以及颁布的阶段性法律文件纳入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体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要内容;将党章、党内法规纳入各党支部学法用法重要内容。充分运用部门网站、网络课堂、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各种新媒体平台和宣传教育基地,加强国防动员干部职工的法纪教育。(责任科室:机关党委、各科、市人防事务服务中心

3.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办领导班子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述法。(责任科室:综合科、市人防事务服务中心

4.通过自学、专题培训、讲座等方式,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责任科室:综合科、战备动员科、人防管理科)

5.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要求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执法证清理工作。(责任科室:综合科)

6.组织全办工作人员通过枣庄市“两述两考”学法用法云平台等系统进行学法和考试。(责任科室:综合科)

(三)开展社会普法宣传

1.组建由各科、市人防事务服务中心参加的普法宣传队伍。积极参加普法主管部门组织的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活动。(责任科室:各科、市人防事务服务中心

2.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和政策解读机制,除依法不宜公开的外,规范性文件草案要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通报情况及时宣传解读新修订、新出台的涉及国防动员、人防行政业务的法律法规。(责任科室:各科室)

3.通过行政执法活动,对行政相对人开展精准普法。(责任科室:战备动员科、人防管理科

4.突出重要时间节点普法。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9·18”防空警报试鸣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宪法宣传周”和山东省法治宣传月的集中宣传活动。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面向社会积极开展宪法、人防法等宣传教育。结合全市“9·18”防空警报试鸣,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责任科室:综合科牵头,各科、市人防事务服务中心配合)

(四)创新普法形式

1.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加强人防行政各项业务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市国防动员系统行政案例库。(责任科室:战备动员科、人防管理科)

2.制作普法资料,在部门网站上开展普法宣传;在宣传栏张贴普法内容;在多媒体警报器电子显示屏上播放普法内容,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责任科室: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