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防办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枣庄市人防办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及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信息公开相关文件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我办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办贯彻落实《枣庄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重要举措,是我办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部门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信息公开,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等举措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目前,我办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24条,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由局领导审查后发布,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法规文件、工作动态、以及其他信息等方面。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公开了枣庄市人防办的机构设置和机构职能、局领导工作分工、各内设机构职能等;政策法规2条,详细介绍了人防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11条,细介绍了人防办各职能部门及各区县人防办具体工作进展与实施,其他信息5条,综合了各类人防动态的相关介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等情况
2017年度,我办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办没有政府公开收费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办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根据《山东省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办法(试行)》,我办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认,在切实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同时,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可能会影响社会稳定的敏感事项。2017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泄密、失密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1.信息公开形式单一。要加强与各媒体部门协作,建立多形式、多渠道的信息发布机制。
2.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少。我们将逐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加强协调,形成与各区(市)信息员联络体系,努力提升单位信息的数量和质量。
3.信息技术人员相对缺乏。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提高信息人员的专业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