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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人防办党组会议事规则和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市人防办业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15-03-17 08:19:56

 

枣人防〔2015〕14号
 
 
 
机关各科、各直属事业单位:
     近日,《市人防办党组会议事规则和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市人防办业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枣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
市人防办党组会议事规则
和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促进人防各项工作决策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执行力,拟将这两项议事规则修订如下。
一、党组会议事规则
市人防办党组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传达贯彻落实机关党的建设、党组中心组学习及重大事项等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好具体落实工作。
(一)议事范围
1、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委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并结合人防工作的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
2、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纪、党史等党的基本知识,不断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机关党组织及党员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宪法、法律及人民防空法治体系要求,确保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本系统、本单位的全面落实。
3、研究部署机关党的建设,针对党务工作建设,及时研究具体落实意见和办法,特别是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新党员的发展工作;讨论决定单位年度重要工作决策和重点工作部署,审议以党组名义制发的重要文件等。
4、依据干部管理权限,研究落实干部的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有关事项;按照中组织、人社部等文件要求,集体研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执行措施及技术岗位的竞聘上岗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岗位人才培养,推动和支持业务技术培训;积极做好优秀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
5、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查三控”措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防控体系和制度;经常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本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四风”突出问题的整改,不断完善新的长效机制。
(二)议事原则和程序
6、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集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党组成员参加,邀请市纪委纪检组派驻领导参加,也可根据需要扩大到县级干部和相关人员,特殊情况下,党组书记也可委托党组成员召集主持会议。
7、党组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党组成员必须按时出席会议,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要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请假的党组成员对会议议题如有意见建议,应在会前提出。
8、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或会议主持人)确定。党组成员的提议,可事前提交党组书记(或会议主持人)确定是否列入会议议题。会议议题一经确定,不再变动,无特殊情况,不搞临时动议。
9、党组会议的时间和议题,一般在会议前一天由会议召集人通知党组成员。凡列入议题的事项,每位党组成员须事先做好充分准备,拿出较为成熟的意见提请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10、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问题时,应坚持和发扬民主集中制,让党组成员先发言并充分发表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议题做出决定。如对主要问题产生不同意见,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和交换意见后,再行表决。
11、党组会议对讨论的问题作出决定后,按照领导分工负责制的原则,由党组书记逐项明确并责成党组成员负责落实。
12、党组会议讨论干部任免和人事管理事项,必须按照干部工作程序和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不能在会上临时动议。
13、党组会议由综合科负责记录,并根据需要拟制党组会议纪要或会议决议事项通知。会议纪要和决议由党组书记或会议主持人签发。
(三)议事纪律
14、党组成员个人无权决定应由党组集体决定的问题,无权改变党组集体决定。
15、对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如果党组成员个人意见与党组集体决定不一致时,党组成员必须遵守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坚决执行党组的决定。
16、严守秘密,党组会议内容,除经会议同意在限定范围内传达或对外公布的以外,任何与会人员不得随意泄露和擅自扩大传播范围。
二、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
市人防办主任办公会议,主要任务是围绕上级重大业务工作部署要求和重点工作任务,集体研究学习和贯彻落实的重要措施,并结合本职工作和本单位实际,督导推动各项业务工作的健康开展和有效落实,确保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年度计划目标。
(一)议事范围
1、传达学习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委、省政府、济南军区及市委、市政府、枣庄军分区和上级人防部门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执行的意见和措施。
2、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研究全市人防系统改革发展、人防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等重大问题。
3、研究重大行政工作事项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要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以及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管理等问题。
4、听取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和机关各科站办负责人重要情况的汇报,通报、交流人防重要工作情况,研究提请需做出决定的事项。
5研究日常工作中需集体决定的其他重要行政工作事项。
(二)议事原则及程序
6、主任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一上午召开,一般由主任主持,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和相关人员参加,邀请市纪委纪检组派驻领导参加。如无重要工作事项,也可每二周召开一次,以便腾出更多的时间精力抓好工作落实。会议由综合科负责通知。
7、会前,每位县级干部结合分管工作,认真准备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的重要事项,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会中,县级干部对提交会议研究决策的重要事项依次发表意见建议,市纪委纪检组派驻领导和主任再根据每位县级干部所提意见建议,最后作综合发言,形成重要事项的具体决策建议。
8、每月5日前,召开一次主任办公扩大会议,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及各科站办主要负责人参加,邀请市纪委纪检组派驻领导参加会议。主任办公扩大会议,事先由综合科下发预备通知,各科站办负责人要认真梳理总结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月工作要点,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后提交会议研究,要求汇报事项的内容和建议简明、扼要、具体,力戒空话、套话和形式主义。各科站办每月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要点,会后及时交综合科统一保存。
9、主任办公会议要安排专人记录,会议记录由综合科工作人员负责,并根据需要起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主任或主持会议的副主任签发。
(三)议事纪律
10、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应充分发表个人意见,集思广益,聚智谋事,严禁“一言堂”或“个人说了算”,确保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11、主任办公会议形成决议后,个人无权改变集体的决定。如对集体决定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的情况,可以保留个人意见或提请复议。
12、除经会议同意在限定范围内传达或对外公布以外,与会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未经同意,一律不得向外泄露和擅自扩大传播范围。
(四)议事监督和执行
13、凡经主任办公(扩大)会议决定的事项,承办科站办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要认真、迅速落实,并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告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负责对科站办承办事项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证落到实处。
14、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由综合科会后形成记录、纪要等,整理规范后送档案室存档。
 
 
 
 
 
 
 
 
 
 
 
 
 
市人防办业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全面深化人防业务工作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实现人防各项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市人防办联席会议制度主要包括:人防行政审批与依法结建、综合会议或活动的协调配合、安全监管责任分解督导、组织指挥和演练活动的协同落实以及其他需要科站办共同参与完成的工作事项等。
2、联席会议由领导班子成员、县级干部或科站办主要负责人结合业务工作需要提议召开。领导班子成员或县级干部主持会议,业务主管科站办负责通知参与联席会议的相关科站办人员按时参加会议。凡经联席会议研究开展的业务工作,均属于市办重点工作范围,各科站办须密切配合,认真落实。
3、人防行政审批与依法结建项目联席会议,由分管人防行政审批的副站长牵头,并提出供会议研究的具体项目审批事项和意见,征收、质监、工程等业务科站长和“窗口”首席代表参加。联席会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和主任办公会议纪要等,认真分析研究审批流程和事项。人防行政审批联席会议要积极引导依法结建,提出人防战术技术设计要求、工程防护标准等级和依法结建的工程面积,出具设计的条件要求,并在审批“窗口”签订结建和监管合同;确因地质条件等不宜结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由人防行政审批“窗口”和征收站依据有关文件标准,依法及时足额征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对于申请依法结建的项目,在完善结建合同的基础上,由人防行政审批窗口将具体的项目信息及时传递给质监、工程等科站,并提供项目咨询、中介推荐、防护设备和相关的技术服务,形成审批、结建、验收“一条龙”服务。
4、综合性会议或接待活动联席会议,由综合科牵头负责,其他科站办要积极参与,形成“一盘棋”。例如:全市人防工作会议、军政联席会议及业务部门组织开展的社会公益活动等,各科站办都要积极提供有关工作情况、落实建议,并安排人员准时参加。需要配合开展工作的,有关科站办要大力支持,共同完成任务。
5、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由工程科牵头负责,各科站办共同参与。必须牢固树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防范意识,对包括老工程、新工程、在建工程、平战结合场所及指挥中心、办公场所等都要明确安全责任主体,不准存在安全监管真空或责任主体不落实的情况,各科站办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工程科要及时听取和调度各类场所的安全责任落实及隐患整改情况。各科站办要认真组织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化解工作,做到心中有数、警钟长鸣。
6、组织指挥和演练活动联席会议,由指挥通信科、通信站牵头负责,分管领导督导实施。根据上级业务部门或政府、军事机关的部署要求,拟订活动的实施方案,由各科站办安排人员参加,并结合各自业务特点,充分发表活动协同的意见建议,切实提高综合演练活动的成效。
7、联席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在分管领导的主持下,以牵头业务科站办为主,明确专人,详细记录每次联席会议的具体内容和研究意见,依据事项的轻重缓急由分管领导安排部署推进工作。确需举全办之力落实的重点工作事项,再提交党组会、主任办公会集体商议决策。一般性的业务工作可由分管领导直接安排具体科站办落实,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8、明确责任制。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事项,由分管领导和牵头业务科站办依据研究意见,负责调度督导,认真抓好落实。各有关科站办要立足自身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衔接好每个工作环节的落实,在牵头科站办的带动下,扎实推动所议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9、坚持依法行政、积极作为。联席会议所研究的各项工作事项和意见,都要有充分的依据,有理有据,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在落实过程中,分管领导靠上抓,牵头科站办具体抓,做到严格要求、规范操作、积极作为、扎实有效,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各项人防工作健康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