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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人防办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15-02-11 08:06:41

 

枣人防〔2015〕5号
 
市人防办机关各科、各直属事业单位:
枣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方案已经主任办公(扩大)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枣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5年2月11
枣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枣人社发[2015]5号、[2015]6号文件通知要求,结合市人防办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考核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其中机关编制人员6人(含工勤人员),事业单位人员50人,实际参加考核人员44人(其中6人不在本单位考核之内)。
二、考核内容
根据所在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结合2014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标准
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机关工勤人员、直属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比例不得超过10%,可推荐1名;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比例不超过10%,可推荐5名。具体事宜详见枣人社发[2015]5号、[2015]6号文件。
四、考核办法及程序
(一)被考核人员撰写2014年度个人工作总结;各科站办负责人起草科站办2014年度述职报告。
(二)被考核人员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枣庄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三)考核时间为2015年3月3日。
(四)召开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度述职会议。2014年度述职会议由主要负责人主持,机关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参加。共有四项议程:
1、宣读枣人社发[2015]5号、[2015]6号文件。
2、各科站办主要负责人进行2014年度工作述职。(述职顺序为:卞芳、于苏亚、贺军、孔令志、陈官胜、冯志、刘义军、单常森、李磊、林其良)
3、发放《2014年度机关人员考核民主测评表》、《2014年度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票在规定时间内投入票箱。
4、工作人员汇票统计,统计结果报送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汇总后,提报办党组。
(五)召开市人防办党组会议,根据民主测评结果,结合被考核人员平时工作实绩表现,研究确定考核优秀等次人选。
(六)经办党组研究决定,对拟定为优秀等次人选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确定优秀人选,填入《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枣庄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年度考核等次。
(七)《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枣庄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经领导签署考核意见后,存入被考核人个人档案,并到市人社局备案。
五、考核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201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作在办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经研究,成立市人防办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胡夫海同志任组长,李海涛、韩群、王继启、卞芳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史芳灏书记对2014年度考核工作全程参与指导监督。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官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刘铭、黄艳、汪晶、徐骜、包蕾、洪静、张鹏、满浩同志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严格标准,把好名额。优秀等次的标准严格按照枣人发[2015]5号、[2015]6号文件的要求执行,具体名额按10%确定,最后由办党组集体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批准。防止简单以票取人,民主评议得票数仅是确定考核等次的一项重要参考,不能作为唯一依据,要强化党组、分管领导和科站办负责人的权重和责任。
(三)严明纪律,高度负责。要严格各项考核纪律,不准夸大成绩,弄虚作假,不准拉邦结派,划小圈子,不准拉票,相互串通,不准谋取个人私利,不准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等行为。要实事求是,本着对单位和他人负责的精神,客观真实评价每个人。2014年的工作情况,认真负责地填好测评表,进一步评出机关正气,营造风清、气正、和谐的工作氛围。
 
附件:1、2014年度机关人员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2、2014年度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