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合“9.18”警报试鸣 组织开展人防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人防办:
9月18日是市政府规定的“全市防空警报试鸣日”。为广泛深入宣传人防法律法规和人民防空防灾知识,展示我市人防建设成就,营造全社会关心人防、支持人防、建设人防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在“9·18”警报试鸣之前组织宣传车队在全市主要街道、大型广场开展巡回宣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时间、集合地点、巡回路线
1、宣传时间:9月16日、17日
2、集合时间及地点:9月16日上午9点在市中区光明大道西外环集合;9月17日上午9点在新城市人防办公楼前集合。
3、巡回路线:9月16日:市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
9月17日:薛城区、山亭区、滕州市
二、参加单位
枣庄军分区、市人防办、滕州市、山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
三、几点要求
车辆要求:市人防办和枣庄军分区各一辆指挥通信车;滕州市1辆牵引警报车;山亭区、峄城区、台儿庄各一辆江淮帅铃客货双排车。
人员要求:宣传单位要2名人员参加,其中1名驾驶员, 1名向导员,向导员主要负责与车队的联络及本区(市)的宣传向导。
扎车要求:山亭区、峄城区、台儿庄各扎一辆彩车,彩车宣传板长度与车箱尺寸同长,高度与车头同高。
宣传板标语:
山亭区:人民防空人民建,人民防空为人民
峄城区:加强人民防空建设,提高城市防护能力。
台儿庄:铸造地下长城,建设幸福枣庄
各区(市)务必于9月6日之前将所宣传的行进路线(街道、大型广场)报市人防办综合科。
联系人:王 慧 曹文慧
联系电话:3302899 3062511
邮箱:zaozhuangrenfang@163.com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