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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合“9.18”警报试鸣 组织开展人防宣传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13-08-22 14:59:17

各区(市)人防办:

918日是市政府规定的“全市防空警报试鸣日”。为广泛深入宣传人防法律法规和人民防空防灾知识,展示我市人防建设成就,营造全社会关心人防、支持人防、建设人防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在“9·18”警报试鸣之前组织宣传车队在全市主要街道、大型广场开展巡回宣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时间、集合地点、巡回路线

1、宣传时间:916日、17

2、集合时间及地点:916日上午9点在市中区光明大道西外环集合;917日上午9点在新城市人防办公楼前集合。

3、巡回路线:916日:市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

917:薛城区、山亭区、滕州市

二、参加单位

枣庄军分区、市人防办、滕州市、山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

三、几点要求

车辆要求:市人防办和枣庄军分区各一辆指挥通信车;滕州市1辆牵引警报车;山亭区、峄城区、台儿庄各一辆江淮帅铃客货双排车。

人员要求:宣传单位要2名人员参加,其中1名驾驶员, 1名向导员,向导员主要负责与车队的联络及本区(市)的宣传向导。

扎车要求:山亭区、峄城区、台儿庄各扎一辆彩车,彩车宣传板长度与车箱尺寸同长,高度与车头同高。

宣传板标语:

山亭区:人民防空人民建,人民防空为人民

峄城区:加强人民防空建设,提高城市防护能力。

台儿庄:铸造地下长城,建设幸福枣庄

各区(市)务必于96日之前将所宣传的行进路线(街道、大型广场)报市人防办综合科。

联系人:王    曹文慧

联系电话:3302899   3062511 

邮箱:zaozhuangrenfang@163.com

 

 

 

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